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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时间:2010-06-27 00:00:00 浏览次数:0

 

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的重要形式;是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有力措施;是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实践,提高领导科学发展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全局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重要示范。为保证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局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和修改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学习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质量。

第二条 建立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目的,是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特色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基本经验和党的十七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我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思想成果为基础,紧密联系我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资源勘查主业、大力发展地勘延伸产业和多种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以理论学习带动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的解决,促进全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质量,实现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党委中心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组成。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学习秘书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同志担任(或党委秘书担任)。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学习秘书制定,报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执行。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具体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确定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并负责签到考勤。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时的其它服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学习内容

第八条 学习内容的安排确定,一是根据时事政治需要,及时学习党的重要会议文件、中央和省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讲话;二是根据本行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学习重要的地勘法律、政策及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三是根据本局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时集中研讨战略和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针对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矛盾,集思广益,制定对策;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九条 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6天。

第十条 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以研讨交流为主。中心组成员要加强日常自学。除根据工作需要自选学习内容外,对中心组安排的规定学习内容要事先学习,认真准备在学习会议上的发言提纲。发言要理论联系实际,提出指导实际工作的思路。

第十一条 为增强学习效果,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还可采用集中辅导、内外考察、观看电教片、吸纳党支部书记和基层领导干部参加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

第十二条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全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重要问题的解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第十四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中心组每年年底要有总结考核,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中心组每年底最后一次集中学习为总结交流会议,总结经验,寻找不足,推动学习深入健康发展。

第十六条 严格考核评比,在全局范围开展“优秀学习范例”、“优秀中心组”、“优秀理论调研文章”、“优秀心得体会”等评选活动。

第十七条 加强监督评议,定期向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汇报近期学习收获和实践运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充分发挥对基层中心组和支部学习的导向作用。 

第十八条 保证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经费开支。

各队、所、院党委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