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时间:2010-06-28 00:00:00 浏览次数:0
中共甘肃煤田地质局委员会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刚刚结束,中央就及时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使其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局中心工作、促进我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㈠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科学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改革创新,求实求效,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产业协调、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文章,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我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㈡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求实奋进、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㈢目标任务
1、推动科学发展。一是兑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群众的承诺,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二是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自觉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构建新的产业格局,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当先锋、作表率。三是结合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四是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促进单位和谐。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3、服务职工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设置进一步优化,组织覆盖进一步扩大,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方法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载体,既要立足长远经常抓,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总体安排,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㈠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5月中旬-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局、队、所、院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㈡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借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既要有规定动作,也鼓励各单位创新自选动作。规定动作是在全局统一开展“五项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对党员进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三个一”即“重温一遍入党誓词”、“上一堂生动的特殊党课”、“组织一次有实际效果的活动”。在今年“七一”前夕,全局各级党组织要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在岗党员要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岗位奉献”活动。各单位要围绕自己的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技术比武、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3、“服务群众”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师带徒、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亮牌示范”活动。通过在职在岗党员上班佩戴党微、机关设立党员示范窗口、会战生产一线和多经实体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组织创新”活动。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和基本保障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㈢示范带动、整改提高(2011年7月-2012年6月)。
1、到建党90周年时,我局要树立和表彰一批带动效应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为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同时要规范提高中间状态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教育帮扶后进党员。要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榜样、赶先进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找差距、定目标、抓提高。
2、坚持不懈地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整改方案作出承诺而尚未完成的工作,采取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等手段,逐一落实兑现。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创建、边整改、边落实,在开展活动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活动效果,整体提高工作水平。
㈣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展等形式,全面回顾我局开展创先争优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二是搞好总结。各单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党员的联系和互动。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帐,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机制。建立务实管用的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标准,健全创先争优工作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七一”前后,中央和省委将专项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先进县(市、区),我局要精心准备,树立和上报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四、组织领导
㈠成立领导机构。为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刘继东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乾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承办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
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负责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及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联系点发现问题、破解难题,努力把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办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同时办成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示范点。各单位要保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必要经费,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此外,流动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已纳入流出地驻外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组织。
㈢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工作汇报会、座谈会和经常性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树立为先进典型;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实施上少创新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确保全局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㈣做到统筹兼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要结合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同时,根据活动的特点,可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后续工作以及“机关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使各项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
附: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继东
副组长:任 乾
成 员:张 毅 吴明俊 马国林 杨永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伍宏芝
副主任:冶美琴
成 员:卢毓锡 刘 宏 王建新 孙 伟
宋东勃 李学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