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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发展目标和2011年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时间:2011-07-31 00:00:00 浏览次数:0

一、“十二五”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提交煤炭资源量200-230亿吨,出让煤炭资源量200-230亿吨以上,按政府现行煤炭资源出让协议价计算,实现价款收入450-500亿元,通过政府奖励完成45亿元以上的公司原始资本积累;

2、控股开发年产300万吨以下的矿井3-4个,年产原煤能力达到400万吨以上,为公司最终上市打好基础;

3、除现有拟合作的9个勘查区块外,不断分析研究,寻找并储备新的勘查靶区8个以上,为全省经济发展进一步提供资源保障;

4由单纯的煤炭资源勘查转变为开发转化并重实现勘查、开发、转化一体化,搭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转化利用的投融资平台;

5、不断增加资金积累,努力使公司资产规模达到120亿元,最终实现上市目标,把公司打造成为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名副其实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

(二)工作计划

1、提交煤炭资源量200-230亿吨。争取每年有2个以上勘查区块完成详查工作,达到转让程度,提交煤炭资源量40亿吨以上。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央企参与勘查开发的积极性,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及深、由易到难的地质工作原则,综合考虑勘查区块开发转化条件、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有计划地安排区块,开展勘查工作。具体勘查计划为:

2011年,完成环县沙井子西部、灵台县独店乡、合水县东-宁县北部3个区块的详查工作,预计分别提交可供出让的煤炭资源量13.8亿吨、11亿吨、16亿吨,合计40.8亿吨。完成泾川县高平镇、合水县西-宁县北部2区块的普查工作。同时全面启动与央企合作的其余区块勘查工作。

2012年,完成泾川县高平镇、合水县西-宁县北部2区块的详查工作,预计分别提交可供出让的煤炭资源量12亿吨、20亿吨,合计32亿吨。在保证完成以上2个区块详查工作的基础上,其余区块根据已取得的地质资料,选择资源赋存条件较好的完成详查工作。

2013年底,全部完成9个合作勘查区块的详查工作,达到出让程度。

2014-2015年,启动前三年煤田地质基础调查研究和预测工作新圈定靶区的勘查工作,与其它央企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合作勘查,并保证每年有2个区块完成详查工作,达到出让程度

2、出让煤炭资源200-230亿吨,按政府现行出让协议价计算,实现价款收入450-500亿元,通过政府奖励逐步完成公司的原始资本积累。具体出让计划为:

2011年,出让已经完成详查工作的灵台南部煤炭资源量12.98亿吨,宁县中部41亿吨,沙井子西部13.8亿吨,合计出让煤炭资源量67.78亿吨,按政府现行出让协议价计算,价款收入149.12亿元。

2012年,出让2011年完成详查的灵台县独店乡煤炭资源量11亿吨,合水县东-宁县北部16亿吨,20129月底完成详查的泾川县高平镇煤炭资源量12亿吨,合计出让煤炭资源量39亿吨,按政府现行出让协议价计算,价款收入85.8亿元。

2013年起,根据合作勘查进度,有计划地出让其它区块的煤炭资源,保证每年出让30亿吨以上的煤炭资源及50亿元以上的出让价款收入。

“十二五”期间,通过出让煤炭资源获取两权价款,公司可获得政府奖励45亿元,逐步完成公司的原始资本积累。

3、控股开发矿井3-4个,形成年产400万吨以上原煤生产规模,为公司上市打好基础。加大河西和兰州周边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取得找矿突破后,优选开发前景好的区块,力争三年内由公司控股开发年产300万吨以内的矿井3-4个,达到400万吨以上的生产规模

4、由单纯的煤炭资源勘查转变为开发转化并重。首先对公司控股开发的煤炭资源,由公司控股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进行转化,延长产业链条;其次,对与央企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勘查区的煤炭资源,公司有选择性的参股进行开发转化,充分利用公司投融资平台,进行资本运作。

5、圈定新的勘查靶区。甘肃省煤炭资源潜力大,但煤田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十二五”期间,加强全省煤炭资源赋存规律研究及基础地质调查,寻找新的勘查靶区,争取在陇东地区圈定5个以上勘查区块,河西及兰州周边地区圈定3个以上勘查区块,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煤炭资源保障。

6、扩大公司资产规模。通过煤炭资源勘查积累、资源出让后政府奖励、控股开发煤矿和参与资源转化以及其它产业经营收益,不断增加资本积累,使公司资产规模接近或达到政府提出的120亿元目标。

7、实现上市目标。要使公司成功上市,必须控股开发煤炭资源。通过合作勘查、控股和参股开发及资源转化,形成公司产业架构,拓展公司成长空间;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产权明晰,管理规范,保持公司持续盈利,“十二五”末实现上市目标。

二、2011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完成目前正在会战的环县沙井子西部、灵台县独店乡、合水县东-宁县北部3个区块的详查工作(环县沙井子西部已完成),提交可供出让的煤炭资源量40亿吨以上;

2、全面启动与央企合作的其余区块勘查工作;

3、出让煤炭资源量67.78亿吨,按政府现行出让协议价计算,价款收入149.12亿元。通过政府奖励,公司增加原始资本积累14.9亿元;

4、完成公司拟控股开发2个区块的煤炭资源勘探工作,为下一步开发打基础;

5、完成公司组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合作勘查步伐。科学制定煤炭资源勘查规划,有计划地与央企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合作勘查,加大勘查投入,加快勘查步伐年内完成环县沙井子西部、灵台县独店乡、合水县东-宁县北部煤炭资源详查工作。同时,完成泾川县高平镇、合水县西-宁县北部煤炭资源普查工作。完成灵台县南部勘探工作,开展宁县中部和环县沙井子西部勘探工作,启动与央企和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合作的其余区块勘查工作。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政府已配置3个区块的煤炭资源出让工作。对完成详查工作的灵台南部12.98亿吨、宁县中部41亿吨、沙井子西部13.8亿吨的煤炭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出让工作,合计出让煤炭资源量67.78亿吨,出让价款收入149.12亿元。

3、做好控股开发煤炭资源的准备工作。河西和兰州周边地区尽快取得找矿突破,寻找公司控股开发的煤炭资源区块,并加快完成勘探工作,做好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开发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4、开展煤田地质基础调查研究,寻找新的勘查靶区。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开展煤田地质基础调查研究和预测工作,寻找新的勘查靶区,扩大找矿成果,不断增加全省煤炭资源探明储量。

5、完成公司组建工作。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设置公司内部机构,完成人员选聘工作,制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2011年发展的主要措施

1、按照“有水快流”的开发理念,加快合作勘查步伐。完成与央企合作区块的勘查设计5月底完成协议签署工作,6月底以前组织勘查力量进入合作区块,启动所有区块的勘查工作。

2、组织勘查会战。遵循资源开发的“大、高、快”原则,整合甘肃煤田地质局精干技术力量和先进勘查设备,并对外引进勘查力量,充分发挥国企的资金优势,对完成普查工作,资源条件好、勘查风险小的区块,组织实施大规模、集团化勘查会战,尽快达到出让程度。按照“地震先行,钻探控制,测井验证”的综合勘查方法,提高资源的发现能力和勘探效率,将预、普、详查工作合理交叉进行,做到工期缩短,程序不少,质量不降。

3、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运转流畅、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根据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公司内部机构;出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制定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公司科学规范运营。

4、加强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急需人才。重点从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引进一批熟悉企业经营管理、金融、财务、审计、煤田勘查、矿业开发、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5、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与各董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与金融机构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与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互惠互助的咨询顾问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确保煤炭资源勘查及开发转化项目的顺利实施。

6、转变思想观念。按照“事企分体”运行和企业化运作的要求,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化运行体制机制的要求,着力培养公司员工的服务意识、危机意识、机遇意识、质量效率意识以及成本风险意识;通过内部培训、制度设计、机制激励和制约等措施,不断完善大型企业运行机制,按照成长型、成熟型企业的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7、更新勘查设备。随着陇东地区勘查工作不断向北向西推进,黄土层厚度逐步加大,煤层埋藏普遍加深。现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钻机钻探能力已无法满足勘查要求,原有地震仪器的勘探精度也因黄土层厚度增加而下降。因此,需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勘探设备,以保障勘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