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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9-06 00:00:00 浏览次数:0

甘煤地党发〔201142

 

各队、所、院党委,局机关党委:

现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通知》(甘办发〔20116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新要求、保障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单位党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行党务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贺国强同志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

二、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单位党委工作部门,由其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局党委将根据《意见》的规定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适时出台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各基层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适时研究制定出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各单位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抓好目录制定、分类指导、工作落实等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基层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

各单位党委要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稳妥推进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通知》(甘办发〔201164号)

 

 

 

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党建  转发  实行党务公开  通知                      

  甘肃煤田地质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2印发    

                 (共印17份)